{{ $t('FEZ002') }} 總務處|
一、本案原受理申請期間自112年12月1日起至113年2月29日 止,為擴大徵件與本案宣傳效益,本案徵件期間延長至113 年3月29日(五)17時30分,以利各界推薦與報名,期盼邀 請更多本市文化資產保存維護、再利用政策或推廣文化資 產有顯著成效者參與。
二、全案相關資訊亦可至本局官網(https://www.culture. gov.taipei/)最新消息下載;如有任何問題,請逕洽本局 承辦人說明,電話1999(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分機 3661。
三、檢附第3屆臺北市文化資產保存維護譽揚獎徵件簡章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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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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