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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內湖區新湖國民小學

公告彙整

115學年度上學期課後社團開課注意事項、錄取名單及剩餘名額公告

{{ $t('FEZ002') }} 學務處|

115學年度上學期課後社團開課注意事項、錄取名單及剩餘名額公告】

一、本校課後社團自11593(週四)開始上課,開學日會發下「課後社團開課通知單」,通知單上有社團上課相關資訊,請家長務必留存。

二、社團開課後,學生請假務必以電話告知學校以利掌握學生安全,學校不受理學生自行請假,請家長提早於社團上課前善用聯絡簿電話聯繫學務處請假(請假電話:27963721分機111)

三、因配合臺北市免費營養午餐政策,有報名中午班別社團(1320上課)者,學生需統一於班級用畢午餐後放學,中午1240放學後,學生集合地點如下說明:

(1)有參加本校課後照顧班放學後需先至課後班集合午休,午休結束1310請至本校B1演藝廳集合。

(2)未參加本校課後照顧班放學後需直接至本校B1演藝廳集合點名並進行午休不得離校

四、報名下午班別社團(1600上課)者,社團開課日當天(即第一次上課),下午1550分放學後,請至『二樓北風雨操場(家長會辦公室前廣場)』集合,學務處會統一集合說明社團注意事項。

五、課後社團收費將於開學後併入115-1三聯單繳納,退社團退費原則依「臺北市國民小學課外社團設置要點」規定辦理,退費時程說明如下:

退費時程

退費原則

費用(繳費退費)

115.8.26()1200

社團開課前一週申請者

無須繳費

115.8.31()開學日至

所錄取社團上課日

前一天1600

開學後社團實際上課日

前一天申請者

三聯單須收取必要行政作業費(15%)

115.10.16()

中午1200

開課後至未超過上課總時()1/3而申請退社者

三聯單須收取1/3學費及

已上課節數的材料費

115.11.27()

中午1200

開課後至未超過上課總時()2/3而申請退社者

因已完成三聯單繳費,故需扣除已上課節數的材料費後,再退還所繳1/3學費

(學期末辦理退費作業)

115.11.30 ()至期末

申請退社時已超過上課總時()數之2/3

不予退費

六、課後社團錄取名單剩餘名額請詳閱附檔,部分社團仍有名額,有意願報名者請於開學日8/31前電洽學務處訓育組塗老師報名,電話:27963721分機111

★備註:週一班B1-8保齡球社團因招生人數不足無法開班成功

七、本學期課後社團上課日期表115學年度課後社團招生簡章請詳閱附檔。

八、115學年度起開放弱勢學生參與課後社團並予相關補助,本經費由校內弱勢學生捐款項下支應:

(1)補助對象: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家庭突遭變故」資格者(2)補助方式:每生補助最多2社團,學費費用五折材料費不補助

(2)請於開課後一週內填寫申請補助表單,表單連結如下: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fY4Ln26ASSC7Pc7Og1w00XwnRhFhkeHsrlHjbGP56Dh9lntg/viewform

★若有任何疑問,歡迎向學務處訓育組—塗老師諮詢。電話:2796-3721 #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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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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