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115學年度上學期課後社團開課注意事項、錄取名單及剩餘名額公告】
一、本校課後社團自115年9月3日(週四)開始上課,開學日會發下「課後社團開課通知單」,通知單上有社團上課相關資訊,請家長務必留存。
二、社團開課後,學生請假務必以電話告知學校以利掌握學生安全,學校不受理學生自行請假,請家長提早於社團上課前善用聯絡簿或電話聯繫學務處請假(請假電話:27963721分機111)
三、因配合臺北市免費營養午餐政策,有報名中午班別社團(13:20上課)者,學生需統一於班級用畢午餐後放學,中午12點40分放學後,學生集合地點如下說明:
(1)有參加本校課後照顧班:放學後需先至課後班集合午休,午休結束13:10請至本校B1演藝廳集合。
(2)未參加本校課後照顧班:放學後需直接至本校B1演藝廳集合點名並進行午休,不得離校。
四、報名下午班別社團(16:00上課)者,社團開課日當天(即第一次上課),下午15點50分放學後,請至『二樓北風雨操場(家長會辦公室前廣場)』集合,學務處會統一集合說明社團注意事項。
五、課後社團收費將於開學後併入115-1三聯單繳納,退社團退費原則依「臺北市國民小學課外社團設置要點」規定辦理,退費時程說明如下:
退費時程 | 退費原則 | 費用(繳費或退費) |
115.8.26(三)12:00前 | 社團開課前一週申請者 | 無須繳費 |
115.8.31(一)開學日至 所錄取社團上課日 前一天16:00前 | 開學後至社團實際上課日 前一天申請者 | 三聯單須收取必要行政作業費(15%) |
115.10.16(五) 中午12:00前 | 開課後至未超過上課總時(節)數1/3而申請退社者 | 三聯單須收取1/3學費及 「已上課節數的材料費」 |
115.11.27(五) 中午12:00前 | 開課後至未超過上課總時(節)數2/3而申請退社者 | 因已完成三聯單繳費,故需扣除已上課節數的材料費後,再退還所繳1/3學費 (於學期末辦理退費作業) |
115.11.30 (一)至期末 | 申請退社時已超過上課總時(節)數之2/3者 | 不予退費 |
六、課後社團錄取名單及剩餘名額請詳閱附檔,部分社團仍有名額,有意願報名者請於開學日8/31前電洽學務處訓育組塗老師報名,電話:27963721分機111
★備註:週一班B1-8保齡球社團因招生人數不足無法開班成功。
七、本學期課後社團上課日期表及115學年度課後社團招生簡章請詳閱附檔。
八、115學年度起開放弱勢學生參與課後社團並予相關補助,本經費由校內弱勢學生捐款項下支應:
(1)補助對象: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家庭突遭變故」資格者(2)補助方式:每生補助最多2個社團,學費費用五折,材料費不補助
(2)請於開課後一週內填寫申請補助表單,表單連結如下: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fY4Ln26ASSC7Pc7Og1w00XwnRhFhkeHsrlHjbGP56Dh9lntg/viewform
★若有任何疑問,歡迎向學務處訓育組—塗老師諮詢。電話:2796-3721 #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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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6-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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