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臺北市內湖區新湖國民小學

公告彙整

活動轉知-北市衛生局114年度給牙仙子的一封信─畫出你的護齒祕密徵文比賽,鼓勵孩子們參加!

{{ $t('FEZ002') }} 學務處|

壹、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貳、承辦單位:雷科斯國際有限公司。

參、徵選對象:就讀臺北市之國小學童(參選年級以114年6月份就讀之學籍為準)。

肆、活動對象:(參賽年級以114年6月之學籍為準

一、設籍或就讀臺北市公私立國小學童。
二、設籍或就讀臺北市幼兒園中、大班學齡前兒童。

伍、活動日期:

一、徵件日期:即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星期二)17:00前。
二、獲獎公布日期:暫定114年10月30日前。

陸、徵件主題:與牙仙子分享潔牙的好習慣、守護牙齒的小妙招,或是換牙過程中的奇幻冒險。

柒、組別及規格:

一、國小組:
(一)組別:1至6年級,每2個年級分1組,包括:低年級組(1-2年級)、中年級組(3-4年級)及高年級組(5-6年級)。
(二)作品規格:使用畫材及形式不拘,紙張大小以A4尺寸(約29.7cm × 21cm)為原則。
(三)使用畫材及形式不拘,但不接受立體作品或數位作品,作品不得裱裝及裝塑膠袋。
二、幼兒園組:
(一)組別:中、大班為1組。
(二)作品規格:
1. 請至活動網站(網址:https://kideyecare.health.gov.tw)下載「給牙仙子的一封信」著色稿,列印尺寸為A4尺寸橫式(29.7cm x 21cm),空白處可自由發揮。
2. 使用畫材及形式不拘,但不接受立體作品或數位作品,作品不得裱裝及裝塑膠袋。

捌、評分標準及獎項規劃:

一、評分標準:邀請公共衛生或學校衛教及美術創作領域專家組成評審會,秉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針對口腔保健主題(35%)、創意表現(25%)、構圖(20%)、與色彩搭配(20%)等評審標準,評選出佳作以上作品。
二、獎項規劃:
(一)國小低年級組:
1. 特優:獎狀1只及超商商品卡新臺幣3,000元,取4名。
2. 優等:獎狀1只及超商商品卡新臺幣1,600元,取6名。
3. 佳作:獎狀1只及超商商品卡新臺幣800元,取8名。
(二)國小中年級組:
1. 特優:獎狀1只及超商商品卡新臺幣3,000元,取4名。
2. 優等:獎狀1只及超商商品卡新臺幣1,600元,取6名。
3. 佳作:獎狀1只及超商商品卡新臺幣800元,取8名。
(三)國小高年級組:
1. 特優:獎狀1只及超商商品卡新臺幣3,000,取4名。
2. 優等:獎狀1只及超商商品卡新臺幣1,600元,取6名。
3. 佳作:獎狀1只及超商商品卡新臺幣800元,取8名。
(四)幼兒園組:
1. 特優:獎狀1只及超商商品卡新臺幣600元,取10名。
2. 優等:獎狀1只及Faber-castell 水性色鉛筆1盒,取30名。

玖、報名須知:

一、每位學童依年級擇一組別參加,每位學童僅能繳交1份作品。
二、每份作品背面均須張貼「作品資料表」,倘填寫不實或不完整者,主承辦單位有權不予評審。
三、報名方式:
作品採實體徵件,報名方式有二:「校方統一報名」或「自行報名」,說明如下:
1. 校方統一報名:請國小部及幼稚園欲透過統一報名的學童,將作品於9/24(三)前交至健康中心
(1) 為提高報名之便利性,就讀本市公私立國小及其附設幼兒園之學童,可於校方規定之日期前繳交作品,將由校方統一將作品交換至主辦單位。
(2) 請學校於本活動收件截止日前之上班時間,以公文交換方式,投遞至臺北市市政大樓東北區B2公文聯絡信箱之「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聯絡信箱(編號:28)」,信封外請加註「衛生局健康管理科兒少股(口腔保健繪畫徵選活動)」。
(3) 為確保學童參選權益,請學校於收件截止日前完成送件,並請於送件後3日電洽主辦單位確認:衛生局健康管理科1999分機1832 蔡小姐。
2. 自行報名(2步驟均須完成):
(1) 步驟1-上傳作品:將作品拍照或掃描轉為數位檔(JPG或PDF)後,至活動網站(網址:https://kideyecare.health.gov.tw)上傳檔案及填寫報名表。
(2) 步驟2-郵寄作品:完成作品上傳後,請列印「作品資料表」黏貼於作品背面,郵寄至「新北市泰山區楓樹街15巷17號1樓」,信封外請加註「口腔保健繪畫徵選活動小組收」。
(3) 為確保學童參選權益,請於收件截止日前完成送件,並請於送件後3日電洽承辦單位確認:雷科斯國際有限公司02-22970109分機17 拾小姐,郵寄以郵戳為憑。

拾、注意事項:

一、參選作品應為學童個人之創作,需具原創性,不得有抄襲之情形,且以未曾參選(展)或在任何形式媒體發表、出版者為限,非著作權保護之作品(如AI人工智慧生成作品)不得參選。
二、得獎作品著作權得轉讓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有權公開傳輸、發表、展示或發行,並將刊載於主辦單位網站及展覽中。
三、獲獎獎項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將獎項所得列入獲獎者年終所得稅申報,獲獎者須簽收領款收據(簽收領據單須填寫:獲獎者姓名、生日、身分證字號、地址、電話)。
四、獲獎人於領獎時所繳付之文件及資料有不全、偽造或不實者,或違反本活動辦法, 即視為獲獎無效。該獲獎者除應負法律相關責任外,如已領取獎項,主辦單位有權向其追繳已領取之獎項或與獎項等值之金額。
五、參加本活動即代表同意且未違反與第三者之協議、保證參 選作品為其所原創,未侵犯其他任何個人或實體之版權、 商標權、人格權、隱私/公開權、以及智慧財產權,且未有第三者對該參選作品具備任何權利、所有權、主張擁有或相關利益,亦未有違反其他法令情事。
六、主辦單位保有本活動最終修改、變更、活動解釋、檢驗參 選作品及確認其來源素材是否符合參選規則等之權利,若 有相關異動將會公告於活動網站,恕不另行通知。
七、活動詳請請參閱活動網站,相關問題歡迎於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9:00-18:00)洽詢:雷科斯國際有限公司02-2297-0109#17拾小姐。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08-08|

{{ $t('FEZ005') }} 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