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輔導室|
(一)研習時間:114年7月17日(星期四)至7月22日(星期 二),共計6天(無法單選部分課程,應全程參與)。
(二)研習對象:臺北市市民、家長、志工,計100名。(需具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力之資格)。
(三)研習地點:臺北市士林區百齡國民小學及臺北特殊教育 學校。
(四)報名方式:請114年6月2日上午九點至114年6月30日前至 google表單報名,額滿為止,詳情請見研習計畫如附件。
(一) 每日上下課請依畫面指示掃 QRcode 填寫簽到(退)表,以利核對資料給予研習時數
(二) 請於上課前 10 分鐘完成簽到並將手機調整為振動或靜音,且為尊重講師與其他學員,遲到超過 10 分鐘者將不允許進入教室。
(三) 參與課程時,依授課講師要求禁止錄音、錄影、照相、側拍、截圖,或將課程、評量等資訊分享他人或公開傳播,以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智慧財產權等相關法令,如有上述情形者將無法取得結業證書。
(四) 講師開始授課前請將手機調為振動或靜音,勿干擾課程進行,如有問題請待講師詢問問題且取得講師同意後再發言。
1. 課程每日皆有成效評量,請務必完成成效評量, 若有作弊行為該科以 0 分計算。試卷評量請以不可擦拭筆作答,字跡勿潦草需可辨識。
2. 有關線上成效評量:
(1) 需攜帶可自行上網之資訊設備,中心無法提供WIFI。
(2) 電腦版操作:打開網頁瀏覽器,輸入(現場發給網址)網址,即可進入google 表單填答測驗。
(3) 手機及平板電腦操作:於現場掃 QRCode,使用google 表單填答測驗。
(一) 為尊重上課教師及研習品質,研習期間請勿遲到早退,將落實執行簽到退視個人出席情形核給研習時數。
(二) 因錄取有優先之順序,未獲錄取之教師助理員請勿自行前往參加(無法核予研習時數),及維護研習品質勿攜眷參與研習。
(三) 本研習評量結果未達 70 分者無法核予該門課研習時數。
(四) 須全程出席並通過每門課之成效評量,方能取得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核發之 36 小時研習證明。
(五)若因故缺席、遲到或未通過成效評量,不足之研習時數,僅限於教育局辦理下一期研習時參加補訓。通過補訓與成效評量後,始能獲得該堂課研習時數。
(六) 完成本研習後僅核發 36 小時研習證明,並無另外核發單堂課研習時數。
(七) 配合市府「臺北市政府禁用一次性及美耐皿餐具執行要點」,參與學員請自備環保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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