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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內湖區新湖國民小學

公告彙整

臺北市110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班(音樂、美術、舞蹈班)新生暨轉學生聯合招生鑑定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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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名資格:設籍本市之國民小學六年級應屆畢業生及國民 中學七、八年級學生。(招生學校及各校名額請詳閱簡章)

二、報名時間及地點

  (一)音樂班:110年4月7日(星期三)至4月8日(星期四)於 市立南門國民中學報名。

  (二)美術班:110年4月7日(星期三)至4月8日(星期四)於 市立百齡高級中學報名。

  (三)舞蹈班:110年4月7日(星期三)及4月8日(星期四)於市立北安國民中學報名。

三、報名方式:一律採現場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通訊報名概 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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