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室|
國立臺南大學 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辦理
107年度聽障專精學分班簡章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8月7日臺教師(三)字第1060100214號函辦理。
二、目的:
(一)研究聽障教育之理論與實際。
(二)專業輔導高中、國中、小學、及幼兒園階段聽障教育與服務之師資。
(三)提升特教教師及普通班教師聽障教育專業知能,提供學生適性教育。
三、主辦單位: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
四、承辦單位:國立臺南大學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
五、訓練日期:107年7月2日至107年8月24日。
六、訓練地點:國立臺南大學啟明苑或訂約之教育實習機構
七、錄取資格及優先順序: (正取20名,備取若干名,因經費因素無法支付手語翻譯及即時聽打)
八、課程名稱:每科兩學分,36小時計
107年7月2日~107年8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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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
學分 |
節數 |
科目 |
學分 |
節數 |
聽障教育導論 |
2 |
36 |
聽能說話訓練 |
2 |
36 |
聽力學 |
2 |
36 |
聽障輔助科技 |
2 |
36 |
手語進階與聾人文化 |
2 |
36 |
手語 |
2 |
36 |
聽障教材教法 |
2 |
36 |
溝通訓練 |
2 |
36 |
專題演講 |
0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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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16 |
294 |
九、甄選程序:
◎承辦單位:國立臺南大學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
日 期:107年6月6日(暫訂)
地 點:國立臺南大學啟明苑
(五)錄取名單由臺南大學通知錄取人員前往報到受訓,並副知教育部。
十、結訓證明授與:訓練期滿成績及格者,發給結業證書及聽障組專精學分證明書(共16學分)。
十一、訓練待遇與經費:
學員受訓期間,由服務單位給予公差假;受訓期間所需學分及食宿費用,由「106年度聽學障礙師資培訓工作計畫」專案下補助(擬住宿者依國立臺南大學研究生住宿申請辦法提出申請)。
十二、報名表件:報名表件可於臺南大學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網頁最新消息公佈欄下載
(http://www2.nutn.edu.tw/vhc/),連絡電話:06-2138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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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照片 |
姓名: |
性別: |
出生: 年 月 日 |
籍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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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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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地址: |
行動 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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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處: |
電(O) 話(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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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職學校: |
行政工作: 任教科目: |
電腦專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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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執照:□有□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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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
學 校 |
科 系 |
起訖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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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 歷 |
服 務 機 關 |
職 務 |
起訖年月 |
離職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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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 練 |
訓練機關 |
種類期別 |
起訖年月 |
證件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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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繳驗證件 |
報考人(簽章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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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身分證、學經歷證件(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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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現職/服務證明(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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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格教師證(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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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最近一年考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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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於下頁填寫「簡要自述」及「與聽障生接觸經驗及受訓動機」
簡要自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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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聽障生接觸經驗及受訓動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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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8-05-31
{{ $t('FEZ014') }}2018-06-14|
{{ $t('FEZ005') }}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