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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106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特教教師行為功能介入方案知能培訓」研習實施計畫
壹、依 據:臺北市106學年度東區特教資源中心工作計畫。
貳、目 的:增進特教教師對行為功能介入方案的認識與實務案例分享。
參、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承辦單位:臺北市芳和國民中學東區特教資源中心
肆、辦理地點:臺北市芳和國民中學 二棟二樓 視聽教室(臺北市大安區臥龍街170號)
伍、研習對象:至多120名參與教師。
一、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公私立之幼兒園、國小、國中、高中職),尚未完成或尚未參加過本研習之正式特教教師請務必參加。
二、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公私立之幼兒園、國小、國中、高中職)對於本主題有興趣之教師可自由報名參加。
三、若報名人數超過人數上限,錄取優先順序如下:
(一)合格正式特教教師。
(二)通報網上之報名優先順序。
(三)錄取名單將於107年1月24日17:00前公佈於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網站上,請自行查閱。
四、主辦單位有最終錄取名單決定權。
陸、研習日期、地點及內容:
場次 |
日期 |
時間 |
主題 |
講師 |
初階 課程 |
107/1/25 (星期四) |
09:00-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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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區特教資源中心 情緒行為專業支援團隊教師 |
11:10-12:10 |
行為處理策略(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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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階 課程 |
13:30-15:00 |
行為處理策略(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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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0-16:40 |
發展行為介入方案與實務案例分享
|
柒、報名方式:請參與研習教師於107年1月23日(二)前至教育部通報網,完成報名程序。(http://www.set.edu.tw)-教師研習-縣市特教研習-臺北市-登錄單位(芳和國中東區特教資源中心),若於期限內未完成報名者,恕不核予研習時數。全程參與者將核發6.5小時之研習時數。若有疑問或研習相關問題逕洽承辦人2732-1961#702葉欣伃老師。
捌、注意事項:
(一)考量本研習為延續性課程,參加研習教師需全程完成6.5小時研習者為通過本研習。
(二)各校薦派參與研習之教師,請惠予公假派代方式辦理。
(三)研習教師全程參與者,將由本中心提供午餐,超過10點出席者則午餐自理。
(四) 研習不提供免洗餐具,請自行攜帶環保杯、環保筷。
(五)校內不提供停車位,請多利用大眾運輸工具與會。
(六)請佩戴臺北市政府員工證件進入研習會場。
玖、經費由教育局及芳和國中相關經費支應。
拾、本計畫陳報教育局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交通位置:
※臺北市立芳和國中(臺北市大安區臥龍街170號)。
交通方式:
1.公車和平高中站→1(福和),1,207,254,275
2.公車自來水廠站→209,237,294,295,298,616(後四線亦可在和平高中下車)
3.捷運六張犁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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