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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內湖區新湖國民小學

總務處

新頒稅務法令宣導

{{ $t('FEZ002') }} 總務處|

1.納稅者權利保護法106年12月28日施行,設置納稅者權利
  保護組織,強化納稅者救濟保障,基本生活費用不課稅,
  落實正當法律程序,公平合理課稅。

2.所得稅制優化,減輕薪資所得者及中低所得者稅負、減輕
  中小型及新創企業稅負、建立具國際競爭力之投資所得稅
  制。



{{ $t('FEZ003') }} 2018-01-22

{{ $t('FEZ014') }} 2019-01-22|

{{ $t('FEZ005') }} 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