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健康中心|
一、依據本局110年臺北市兒童及青少年健康促進及衛教服務計畫辦理。
二、旨揭計畫提供免費專業視力檢查相關注意事項略述如下:
1. 對象:110年就讀臺北市國小一至六年級學童,持發放之「護眼護 照」或「護眼卡」並當年(110)尚未接受免費專業視
力檢查之學童,提供每年一次專業視力檢查補助-完全免費,非合約眼科醫療院所不補助。
2. 每年一次檢查補助費用400元(此項檢查健保並未納入給付項目),採全面性(與以往需簽同意書之意願不同)。
3.執行期間:110.1.1.~~110.12.30.止,但六年級只到110.6.30.止。
4.本校一、二、三、四年級因於109學年度上學期(109年12月底學期結束前)執行完成,故109學年度下學期暫不發放護眼護照,待110學年度上學期(即110年8月以後)再發放;而五、六年級學童是使用護眼卡,統一於109學年度下學期學校視力篩檢初檢後和綠色視力篩檢卡一起發放(減少往返多次困擾),讓家長帶著孩子及護眼卡和綠色視力篩檢卡就診,請醫師填寫眼睛度數狀況後交回。
5. 學童持護眼護照或護眼卡到眼科合約醫療院所接受醫師完全免費「含掛號費、部分負擔及專業視力檢查(裸視視力檢查、最佳矯正視力、散瞳前驗光、裂隙燈檢查、散瞳後驗光)」的服務,但檢查後於當日若有其他醫療需求,則依健保規定。
6. 補助內容說明:本項檢查服務含掛號費及專業視力檢查費用,檢查後學童如有其他醫療需求,請另行約診就醫,若家長要求於當日進行相關治療,為避免家長誤解,請務必清楚說明補助範圍、治療方式及相關衍生費用,於家長同意後再循健保方式就診。
7. 視力檢查服務地點:本計畫合約眼科醫療院所。(https://health.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2E8D47063E8BE642&sms=7298B6AB98AD4307&s=5C35CCD48E980B28)
8. 護眼護照及護眼卡使用時間不受限原印製之受檢年級、學年度及檢查年度惟每人每年限使用一次本局提供之專業視力檢查,本年(110)內未接受過此項檢查補助的學童(六年學童補助至畢業當年度6月30日止),皆可使用護眼護照或護眼卡「護眼紀錄表」空白頁面記錄視力檢查結果。
9. 本補助僅提供臺北市國小學童,國中七年級學生不在補助範圍。
10. 若家長有個別需求則個案處理,如有任何疑問請與護理師聯繫,謝謝! (2796-3721#11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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