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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新湖國民小學109學年度「新湖童聲38期」
校刊封面徵稿實施辦法
1091028校刊編輯會議討論
壹、主旨:
一、激發兒童藝術潛能,提昇藝術水準。
二、提昇學生的藝術鑑賞涵養與表現能力。
貳、參加對象:本校一至六年級學童。
參、時間:
一、繳件時間:110年2月18─2月26日(逾期恕不收件;每班擇優送五件參加)。
二、評審時間:110年3月3日─3月10日(作品原件評審後歸還各班,由導師轉交)。
肆、收件地點:封面徵稿作品交各班導師,由導師彙整後,擇優交教務處設備組。
伍、設計主題:禮物
陸、主題說明:
109學年度為新湖國小創校30週年,本期校刊內容預計收集師生圖畫及文字創作,做為大家共同送給學校的禮物,並引導學生思考生活中送禮的對象、場合及意涵。
透過徵稿活動,我們希望學生能體會送禮的意義,不只是單純表達喜歡、也包括寄予期待跟傳遞祝福;而送禮物給對方時,也需先了解對方喜好與需求,才能傳遞出最適切又溫暖的心意。
以校內送禮物的場合為例:開學迎新、敬師活動、兒童節、聖誕節、體表會、畢業生送母校禮物、歡送學長姐校園巡禮及為慶祝新湖國小30週年的活動等,都是蘊含人情味與暖心祝福的最好示範。
期待本次校刊封面徵稿活動,可以讓學生創作出充滿創意又有紀念價值的「禮物」,並且將對學校的愛展現於畫面之中。
柒、創作形式與規格:
一、創作形式及作品規格:所有形式,均需以紙本繳交。
1.平面彩繪創作以「A4」紙張大小為規格,直式或橫式不拘;
2.平面數位創作(含數位攝影)須交電子檔,直式或橫式不拘;
3.立體或半立體方式創作,作品拍照交電子檔,直式或橫式不拘。
二、注意事項:
1.作品不建議加註「新湖童聲」標題字樣。
2.請於圖畫背面或作品適當處寫明「班級、座號、姓名、創作理念、指導者姓名」。
捌、評審方式與說明:
ㄧ、由校刊編輯委員擔任評審,選出各年級特優一名、優選二名、佳作若干名,並視當期收件作品質量及數量調整獲獎件數。
二、評分標準包含:主題表達40%、創意構思30%、藝術呈現30%。
三、當期封面舉辦公開投票,各年級特優作品可參加票選,由全校師生投票選出。
玖、獎勵辦法:
一、封面徵稿獲選作品,均頒發獎狀並於兒童朝會公開表揚。
二、校刊封面優秀作品,擇優呈現於校刊封底頁面或內容適當處,以達觀摩效益。
拾、本辦法經校刊編輯委員會議討論通過後,陳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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